根据《贵阳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在贵阳学院确保复试安全的统一部署下,本着公平和科学的原则,制定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调剂工作
调剂要求和程序详见《贵阳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二、资格审查
(一)复试考生须于2020年5月28日下午5点前,将资格审查资料的Word电子版(命名方式:考生姓名+材料名称)发送到指定邮箱:gyuyangwenjia@163.com。
(二)学院根据考生实际,对考生的以下材料的电子档进行审查。
1、本人近期免冠2寸电子照片。
2、考生的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两面)扫描件或照片。
3.学生证或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扫描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扫描件,扫描件应将本人信息与注册信息在同一页。
(2)往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3)自考应届生还应出具自考所有学分已修满证明的扫描件。
4. 学籍学历在线认证书扫描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扫描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扫描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http://www.chsi.com.cn/xlrz/)。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扫描件。
(3)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扫描件或自考所有学分已修满的证明扫描件等。
5. 其他研究能力参考资料(主要包括:本科成绩单、本科学位论文、其它本科阶段的科研成果、专家推荐函等)。
6. 以上材料形成1个Word文档(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6月1日至6月5日分批开展复试,以具体通知为准。
(二)复试形式
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开展,采用具有“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功能的“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软件对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
面试系统演练时间:2020年5月27—5月28日。考生须参加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组织开展的复试系统模拟演练,熟练掌握远程面试系统。
考生须提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考生须按照《贵阳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及相关环境安排,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三)复试内容
综合面试:含专业能力、综合素质面试和英语口语能力测试。
1、专业能力考核
全面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等。
2、综合素质考核(含英语口语能力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学习能力、思维能力、科研能力、实践(试验)能力;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复试流程。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成绩由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流程如下:
1)自我介绍;
2)采取抽题作答的方式考查专业知识;
3)考查综合素质能力;
4)英语口语能力测试;
(四)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总分200分,其中专业课测试60分,面试1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20分,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分。其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2、同等学力加试情况。同等学力考生需采用提交专业小论文方式进行加试。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不予录取。
(五)复试费100元/人。考生须通过我校微信平台进行缴纳,具体操作方式见《贵阳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缴费后因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参加复试的,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3、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进行录取。若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则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5、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7、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8、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9、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10、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二)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考生录取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 +(复试总成绩÷2)×50%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考生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者,则按复试成绩高者录取)、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六、公示
我校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管理处统一公示,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考生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报告于6月11日-6月18日(15天内的体检报告)提交至拟录取培养点(gyuyangwenjia@163.com),体检合格者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九、其他
本办法由贵阳学院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贵阳学院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0年5月25日